不寫不寫還是要寫……梁朝偉!
有些神級偶像,是打死也不敢寫的,譬如張國榮、譬如梁朝偉,寫得不好怕自己也討厭自己,最多只敢側寫,借花敬佛擦邊球(舊文:最愛是誰、女王的客廳)。最終不捨得不寫,因為不寫偉仔的好,那就不怕寫得不好。
一個金獅奬,就被梁朝偉轟炸洗版了。這幾年的香港故事,要麼柒出國際,要麼移民走難,這回梁朝偉揚威海外又實至名歸,香港人當然像久旱逢甘露一樣滾動翻騰,誰都按奈不住抑壓久了的鬱結,趁機借男神的演藝傳奇懷緬一番,紛紛發文擦一下香港人的存在感。由「430穿梭機」說起,見證一個入屋的電視台憂鬱小鮮肉,到大銀幕的電眼型男到穿梭國際影展的魅力大叔,41年的路我們不是伴著走過嗎?他的演技、他的性情、他的修養,誰沒有看見過他的好?但排山倒海的喝采聲卻有點陳俗濫情,就像吃糖果太多也會嫌膩要避一避。反而六四言論被鄭司律翻舊帳、馮晞乾的《她與梁朝偉的兩次偶遇》等反面聲音更惹人深思細嚼、思潮起伏。
迷戀偶像不外乎是一種投射和想像,男神伴著成長幾十年,我們已經沒有了張國榮,不願再失去梁朝偉,所以不容一語戮破心中的童話。男神形象並未因為一句沒頭沒尾的訪問而崩壞,但認同維穩的一字一句始終在一呼一吸之間揪著心肺,同時掀扯到另一端戚戚焉的心房。
黎耀輝的另一端有一個何寶榮。想當年哥哥也不諱言自己不喜歡政治,跟偉仔一樣沒有參與演藝界的遊行集會,雖然那是九十年代初的陳年訪問,沒有明確支持或反對什麼事件,但我也硬性子,對迴避大是大非的「沒有立場」始終耿耿於懷。哥哥不是明哥不是梅姐不是HOCC,如果哥未亡,今天又會是什麼顏色的煙火?也不是強迫演藝人下下要政治表態分色分派,偶像有(不)表達政見的自由,當然也可以政治中立,只是粉絲也有權利選擇愛還是不愛。
這個假設性問題像一個埋在心坎的地雷,結果由另一端的黎耀輝來引爆測試,寵愛是否經得起這世界考驗?
人已殁,怎麼樣的推敲都是對死者不公平的胡言亂語;仍在的,我們又憑什麼去論斷偉仔廿年前的言論,是從電影「英雄」的角度出發,還是他的個人觀點。在政治變得這麼傷感情的年代,愈解釋愈歪臉,當事人不再澄清也明智,我們也永遠猜不到答案。
結果是,我跟廣大觀眾一樣,選擇繼續寵愛,不因隻字片語的回答把男神下架。愛與不愛是一個選擇,沒有對錯。只是若果選擇愛,同時又在乎歷史的公義,那該如何面對良知的拷問?
戀愛腦依然有三分醒。歷史可以被原諒,卻不可以遺忘,而且原諒還是要有條件有底線的。戲迷眼中,偉仔千百萬樣好,除了演技,更多是不爭不搶不乖張的低調,以及始終如一的隱逸優柔。就算一時失言,也不至於露出變臉諂媚的惡俗食相,加上近年支持過佔中,在國際頒獎台上飲水思源感謝香港,足以抵得過昔日那段幾乎被遺忘的訪問。這就是鄭司律在翻舊帳的文章中有關「記憶與遺忘的鬥爭」的糾結 – 即便記住了,卻因為滲進了其他巧言蜜語,像包裹了一層糖衣,原本那道苦那味酸都被掩飾了,被記住的卻變了味失了焦,也變得無關痛癢了。最常聽見是透過「將功補過」去淡化甚至抵償歷史過錯。但這也是一種投機取巧,過得到歷史這一關,也過不了因果業報那一關。
所謂萬般帶不走,唯有業隨身。
想起電影「大隻佬」,張栢芝飾演的李鳳儀人美心善,卻因為前世身為日軍殺害無數而今生難途一死。行善可以增加未來的福報,卻不可以抵銷之前種下的惡果,李鳳儀始終要死。舉例說,你曾經對某戶人家謀財害命,後來卻十倍奉還給保良局濟世助貧,你可以跟被害得家破人亡的苦主說「打過和」嗎?寃有頭債有主,兩筆帳不可一筆勾銷。任何斷言鎮壓是為了大國穩定和經濟發展的說法都是轉移焦點、慷他人之概,這樣的「將功抵過」對苦主更是二次傷害。在業力法則之下,以為那麼容易「燒你數簿」、煙消雲散?有沒有問過亡魂和死者家屬?要了結寃寃相報的循環,至少要承擔責任。李鳳儀反正要一死,決定透過自我犧性尋找狂人孫果,將「枉死」轉向為「捨身取義」,也促成大隻佬了因的覺悟。如果暴君沒有大徹大悟,卻要求蔗民放下執念,等如縱容暴政持續害人,劫劫依然相纏非偶然。
因為善良,我們可以原諒李鳳儀的前世今生,但卻不可刪除或篡改日軍暴行的歷史。善與惡都要羅陳並列,立此存照,這才能讓歷史有完整的公論。
不捨得討伐梁朝偉!真羡慕鄭司律年輕,成長的回憶缺少杰佬、韋小寶等角色,沒有感情包袱就可以無視影帝的聖光。可我們是放學擔櫈仔等睇「430穿梭機」的一群,捨棄梁朝偉等如割掉成長的一塊肉。我們可以原諒一個人,愛可以留住,但歷史的痛卻不能遺忘,愛與痛的糾葛就是一場不能割捨的修行。
這是梁朝偉的個人修行,也是香港人的集體修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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